卷十八汉纪十(3) (1/3)

当初,皇上曾经置酒于窦太主家。太主引见所幸卖珠儿董偃。皇上赐给他衣冠,尊而不名,称为主人公。使他侍饮。于是董君贵宠,天下人莫不闻。常从皇上游戏北宫,在平乐观驰逐。为鸡巈狗马之会。皇上大为欢乐。

皇上曾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董君入内。当时中郎将东方朔持戟侍卫殿下,放下手中长戟前去对皇上说”董君有当斩的三条死罪,怎么能让他入宫?“

皇上说”你指的是什么?“

东方朔说”董偃以人臣私侍公主,这是第一条罪状。败男女之化,而乱婚姻之礼,伤王制,这是第二条罪状,陛下富于春秋,方积思于六经,董偃不遵经劝学,反而教以靡丽奢侈之事,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这乃是国家的大贼,这是他的第三条罪状。“

皇上默然不应,良久说”我已经设下了饮具,就这一次,以后改正就是。“

东方朔说”宣室,是先帝处理政务的地方。非法度之政不得入内。自古之渐,最终都会演变为篡。因此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庆父死而鲁国全。“

皇上说”你说的很对。“下诏重于北宫置酒。引董君从东司马门入宫。赐东方朔黄金三十斤。董君之宠由是日衰。后公主的贵臣多有逾礼节的事。

皇上以张汤为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束守职之吏,作见知之法,使官吏转相监督,用法益加严苛,自此时起。

八月,有螟灾。是岁征召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令各郡县食资,赴京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