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很痛 (1/3)

京钗计 蔻拉拉 3104万 2021-05-06

购买50防盗,影响阅读体验抱歉。京师的夏日来得早,过了五月便见艳光四起,对皮肤的拷问程度却不及北方。

算算,她到这洋务堂差不多两月,还叫不出几个名字,倒是先跳进了别人眼里。

“这个宋卿好,是不是造反那个宋卿好?”千金一号问。

“不是。这个宋卿好,是端了自家造反窝的那个宋卿好。”千金二号说。

都不是善茬,知道人家哪儿痛就踩哪儿,可当事人一颗心百毒不侵,她们越说她背挺得越直,敢情真当赞赏听了。

“不就几句闲言碎语?我既然敢做,就敢受着。”事后宋卿好对我讲。

但在我两还没再度交集时,她就住在洋务堂分配的寝炉里。

洋务堂,顾名思义,是我朝设立的洋人知识学习机构。

建国没几年,东洋倭人便对我朝东海的边缘城市虎视眈眈,还曾交战一局。若非我军人多势众,差点就吃了败仗。带兵的将领回来将作战情形详细说了说,包括对方使用的武器和战术。卞丞相一听,当即向父皇举言设立洋务堂。

“可扩充巩固我朝青壮年的中坚力量,学外储新。”

洋务堂建立迄今,的确有部分学子做出过名堂。例如研究出火药的成分可用什么物品代替,又或成为朝廷与外来者沟通的使臣,有的甚至外派出使他国,身份贵不可言。

但弊端在于,因为这是御设学堂,对入学者的要求比状元还高。要么世袭爵位,要么是朝廷重臣的公子千金,要么有御赐的封号。其终极目的,不过是父皇为了集权,企图将权利捏在亲他的士族手里,却令更多才干之人输在起跑线上。

至于宋卿好,属于歪打正着。

父皇当初处死宋不为,为安民心,随口封了宋卿好一个“明辨县主”。天子一言就是金科玉律,即便这县主徒有虚名并无实权,却冥冥中为她开启了新的人生道。

但洋务堂的入堂费,说出来也是笔吓死普通人的数目。这笔银两,是宋卿好从顾采女家捞的。

还记得在皇宫时,她将应念的贴身陶埙作为礼物送给了顾采女,顾采女将家族印鉴作为回礼,说希望有日能帮上忙,没想这恩那样快就报了。

然而知情者说,宋卿好那张倾世容貌现于京师时,是孑然一人。

“马奴孩子呢?”

“好像……卖了。”

的确卖了,为筹集上京的车马费。

少女此举落在不知人间烟火的公子千金眼里,简直最毒妇人心,但也有人表示理解“难不成你期望一个连爹娘都敢下手的女子,对一个陌生孩子产生怜悯?卖了换钱财,才符合她的丧心病狂。”

宋卿好却不以为然,“一穷二白地将孩子留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丧心病狂。”

我能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

还在阳歌时,我曾亲眼瞧见一妇人为了得儿子,连生五胎,却因无力养活前面的女儿,导致其中两个活活饿死。宋卿好此来京师前途未卜,甚至连路费都凑不齐,更别说养活多一张口。哪怕养活了,也是颠沛流离无家可依,不如卖给富贵人家。

这户人家并非沽苏本地人,甚至并非我朝中人,而是洋人。

男子是西洋画家,因爱上自家夫人,漂洋过海追妻而来。他俩那段在沽苏一度传为佳话,后来男画家被宋不为请去教授宋卿好西洋画,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说起来,这两夫妻实在善良,可偏偏天不作美,画家夫人打小身子骨不好,大夫说她体质弱得根本不敢生孩子,否则极有可能血崩致死。男画家为了不叫夫人受苦,一直没提孩子这茬,却也并没因此对夫人生出嫌隙,两人成天如胶似漆,完成了宋卿好对爱情所有的想象。

完成想象的同时,也提高了她对感情的期望,仿佛注定会失望。

不过这孩子跟了那户人家,应是比她未来的日子好过到哪里去了。离开对方宅门时,宋卿好如是想――

她曾答应马奴,要给他的孩子不一样的人生,总算没食言吧。

“这年头,假模假式装善良的人海了去了,不缺我一个,索性活得轻松些。”

重逢那日,我与宋卿好四目相对,听她漫不经心讲出这段前因后果。明明少女眸底能开倾世桃花,我却只看见过白雪皑皑。

言而总之,一番颠沛流离后,宋卿好总算在洋务堂落了脚。

洋务堂内有专门为学子修建的寝炉,但里边除了宋卿好都是上京子弟,谁也不愿离家,寝炉自然成为摆设,倒叫宋卿好捡了便宜,还附带个小花园。

宋卿好在小花园里种了株美人抓脸,就正对她每日卧榻饮茶的木窗。后来有负责打扫的下人为了方便将花移开,宋卿好自己又费了好大劲搬回窗口。

谁都不知她为何这样做,指指点点说“** 估计还是挺受** 的,说不定脑子也有了毛病。”

我却记得那日在兰心阁,妙津向我转述宋不为举着藤条要下不下的滑稽样子,以及丁氏以身挡在少女前方,不要男人动她分毫的模样。

那日,那个少女也曾偏过头,看见过一株开得妖冶的花。

毋庸置疑,宋卿好是个念感情的人,我从没怀疑过。但世俗眼中,她偏偏是弑亲苟活的不孝女,这点与三哥的行为处事有点异曲同工。

常人目光中,他冷热无常风流成性,伤过的女子没有成百也有半打,偏偏他自己并不这样觉得,包括我。

小时候三哥的相貌便清秀,许多世家千金长了翅膀似地争相往行宫扑。他表面对谁都好来者不拒,不一会儿又兴趣缺缺当作谁也不认识,但谁要真出了事儿求到他名下,该帮的忙一个也不会少,乃至于别人为了这点小恩小惠,就原谅了他如此这般冷热无常。

但如果谁还存在于他的冷热无常之外,其中大概有我。

其实刚到阳歌时,我和他的关系也不怎么样。最初他像是为了讨好我,才每日变着花样地给我做骨头风筝,还不厌其烦地陪我去高高的山头放飞,看我欢欣雀跃,少年却不动声色。

我能感觉得出,那时他并非真想对我好,更多是出于求生本能。近似于他从皇宫到了一个陌生地方,要想过得好点儿,能倚赖的只有我母妃。而要搞定我的母妃,最有效的捷径是先搞定我。所以面对我,他永远不会出现不耐的表情。

直到有日我们在山头遭遇一只野生老鹰,他为了躲避攻击,失手将我推下山头,导致我的小腿骨折,我才第一次看见少年额头渗出薄薄的细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