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厚葬! (1/3)

魔临 纯洁滴小龙 4592万 2021-04-20

“来,大虎,把鸡蛋吃喽。”

饭桌前,剑圣将自己刚刚剥好的鸡蛋送到大虎的碗里。

“嗯。”

刘大虎点点头,很乖巧地吃起了鸡蛋,同时还扒拉着粥和咸菜。

剑圣也剥了个鸡蛋,自己一口一口地吃着,同时,指了指面前的粥盆对女人道

“以后早上别熬粥了,大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点儿好的,等今晚你下了工后,去将军府铺子那儿问问,接一些羊奶回来,给大虎早上喝。”

女人还没说话,旁边正在喝粥的老太婆不满道

“喝粥多好啊,羊奶多贵啊,可不兴过日子这么造的。”

剑圣笑了笑,道

“可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点好的,以后才能长得壮实,少生病。”

“粥怎么不好了,多香啊,姑爷,你这是没经历过灾荒,闹灾的时候,连树皮都被人给啃没了,有口粥喝,那真是烧高香了都。

再说了,羊奶那玩意儿騒腥味儿那么重,有啥好喝的。”

剑圣摇摇头,在这件事上,他很坚持。

他是剑客,自小练武。

俗话说得好,穷文富武。

一个武者想要培养起来,首先就得吃得好,一般家庭可经不起这般去造,根本就供养不起。他是正好年幼时碰上了师傅,否则以后就算练武,身子骨不行,也很难有这么大的成就。

这个时代,江湖武者因为经常受伤,其实对一些药理也是懂一些的。

搁在后世,其实真能称得上半个营养学家和半个药剂师。

“就是熬粥? 也多放些肉和蛋进去一起熬? 鱼片也可以,不要再熬这种白粥了。

羊奶的话? 得喝? 瞧着雪原上的野人,他们日子其实过得比咱们好不到哪里去? 但体格身量却都不小。”

“姑爷,照着你说的这个日子过下去? 咱们这家岂不是…………”

剑圣放下筷子?

沉声道

“听我的。”

老太婆当即闭嘴。

到底是家里唯一一个成年老爷们儿,哪怕身子骨现在不行,但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女人也点头道

“知道了? 下工后我就去买。”

“嗯? 不要怕花钱,等我身子骨再养好一些,还能去当值的,不会饿着咱家。”

“家里银钱是够着哩。”女人自己做工也是有银钱的。

老太婆撇撇嘴,继续扒拉着粥碗? 故意吃得很大声,还砸吧砸吧嘴。

她是真看不惯这瘫姑爷这般大手大脚过日子的做派?

但偏偏人家是给自己亲孙子好吃好喝地供着,

她还真没办法继续较真下去?

不管如何,她是能瞧出来? 这新姑爷是打心眼儿里对她亲孙子好。

一家子吃过早食?

老太婆收拾碗筷?

女人得去上工,

剑圣则拄着拐杖,带着刘大虎去学堂。

刘大虎的书册和笔墨放在一个小布兜里,剑圣坚持要自己提着,刘大虎就搀扶着剑圣的一只手,陪着他往前走。

与其说,是这个继父送孩子上学,倒不如说是孩子在陪着继父去学堂。

路上,刘大虎碰见不少同学,有人看见刘大虎的爹是这个样子,忍不住带着些许戏谑的语气喊道

“大虎,这是你爹哇。”

刘大虎每每都挺着胸膛,

大声喊道

“对,是俺爹!”

丝毫没有自己爹得拄拐走路颤颤巍巍是个废人的自卑。

送到学堂门口,刘大虎从剑圣手中接过自己的布兜,对着剑圣作揖到底

“父亲,孩儿去上学了。”

“好,好好听先生的话。”

“是,父亲。”

等看着刘大虎跑入了学堂,剑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转身,继续拄着拐,准备回去。

谁晓得,一转身,居然就看见穿着一身番衣的郑伯爷。

郑伯爷穿的其实不是番衣,是四娘以前为自己编织的卫衣,不过因为戴帽子,且能够遮掩自己的脸,所以平日里郑伯爷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时,都是这个装束。

毕竟,走到哪里被围观欢呼到哪里,一开始,自然是很爽的,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反而更想要一种安静。

“哟,巧了么不是。”郑凡笑道。

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

“吃了么?”

“吃了,你呢?”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

“送你回去?”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

“可你的身子?”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

“成。”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

“那可不。”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总得有些区分的。”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

“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我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了,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

“一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其实,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你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

“被你看出来了。”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我检讨。”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

“我是说他。”

“不一样的,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真的不多。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要不是你开口举荐,我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

他很可能,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

很显然,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细品起来,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味道。

“啪!”

就在这时,

一声碎响传来。

一辆牛车上,坐着一个老翁,老翁身旁,放着几个小酒坛,在牛车前,刚刚砸坏了一个酒坛,里面没酒水溢出,应该是空的。

砸完酒坛后,

原本洗衣服的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一个年长,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的姿色,就是现在看起来,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想来应该是老翁的妾。

一个年轻,虽说衣着普通,但也难掩俏丽,应该是老翁的女儿。

老翁身上衣服邋遢,但能看出曾经的华贵,应该原本也是家境优渥的主儿,只不过因为战乱破了家,妻女得靠着为伯爵府做工来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