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仁义 (1/3)

如今仍是太平年代,大体人命并不如草芥,除非是那等土匪聚焦之地。

在河新村这样的小村子里,莫说如此惨烈的凶杀案,就连陈曦砍了陈禾的手指头都惹起了很大的风波,之所以被压了下来,只不过是陈曦与陈禾都不想声张罢了。

可是凶杀案来了,死得是之前张家花大价钱请来看着陈家的五个混混,昨天还活蹦乱跳人见人怕的五个人,今天却已成为了人棍,还被扔在了张家的水井里,这里的意义不言自明。

是示威也是警告,更大的作用是震慑。

这是陈曦的准备,原来就是打算以此来震慑张家和陈禾等人的。他不是太喜欢勾心斗角,若非实力不济逼不得已,他宁愿用这种简单直接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杀人啊,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他曾生活过的那个年代,这都是最让人恐惧之事。所谓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不管是陈禾还是张家,显然都会怕不要命的。

说杀就杀了,你能怎么着?

是谁杀的?必须是陈曦啊,但肯定不是他动得手,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杀得掉这五个人?所以他背地里有人啊,能在夜里不声不响的把五个人给杀了,又不声不响的进了张家,这得是多少人以及是什么人?

其实不是什么高手,不过是名叫飞龙会的一群土匪罢了,这些土匪遇到正儿八经的军队肯定是作鸟兽散,但用来杀欺软怕硬的混混、以及潜入人家做坏事可是再合适不过的,这便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重要的是,不知情的张家和陈禾等人会如何看待此事?他们会意识到,陈曦没有故弄玄虚,他确实可以杀人,并且不用偿命。

他的特权是哪来的?

他们不会知道这里的斗争,只会天真的将其视作是知府给予的特权。

还带他去见官?笑话,这些村夫敢么?莫说能不能走到官府,各自的家里能安生么?怕是今晚就得被破家灭门。

其实这些人与后世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斗争都是维持在一定限度内,顶多吵吵打打。即使是王剑锋想要陈曦死,张硕也不过是顺着王剑锋使出这等“阳谋”对付陈曦,没有人敢趁着夜黑风高去杀人,谁都怕牵扯到自己,都是拖家带口的,谁愿意放着好好的安生日子不过而不想活了?

可以对陈曦使出这等手段的王剑锋却被许诤牢牢看着,不得不缩手缩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