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复兴的幻象与自强运动(一) (1/3)

到1869年,全国各处的大叛乱基本结束时,清朝官员们开始公开谈论王朝的“中兴”,称帝国政府也会如汉、唐和宋般,迎来一段晚期的繁荣期。事实上,这种中兴不过是一种幻象。儒家所谓的中兴背后和当局即将开展的表象之下,已经开始发生重大的社会政治变革。最终,这些变革会摧毁王朝和传统政治体系。无论太平天国运动的目的多么具有革命性,这场运动也没能摧毁传统秩序。不过,它却迫使当局在防卫中打破了诸多旧时的权力平衡,例如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之间的平衡、文职与军职之间的平衡、以及外国人与本国统治精英们之间的平衡。其实,最具革命性的是清廷对太平天国运动的反应,而非这场运动本身。

地方团练

当清军没能阻止太平天国在广西的叛乱时,变革就开始了。1851至1852年间,随着赛尚阿和向荣等将领接二连三地传来败北消息,朝廷意识到绿营军和八旗军都无法击退敌人。不过,1852年,传到北京的消息中,振奋人心的消息终于多了起来。一支由湖南士绅江忠源组织的团练在桂林大败太平军,迫使其放弃了占领这座城市的打算。随后,这支队伍又参与了长沙的战斗,再次击退太平军。

无论是通过“重金赏勇士”的方式将农民民兵维持更长时间,以保卫家园,还是使用常规雇佣兵,这种士绅领导的民兵都并非什么新鲜事物。但18世纪晚期,民兵也被投入镇压白莲教的反叛后,其组织和训练就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帮办地方防务的专家通过详细著述,解释了如何动员团练,才能既实现保卫家园的目的,又能有效地把农民控制在军队中。这种组建农民士兵的方法虽然并非出自《周礼》,军队结构却类似太平天国将乡村社会军事化的做法。不过,这两类军队的动机截然不同。太平军的军队以否认特殊连带关系的公有制方式划分,而士绅领导的团练则从领导人与地方、财产与家族的个人关系中汲取力量。至少从17世纪起便拥护士绅组织团练的儒家经世学派相信正因为地方团勇保卫的是私产,所以比起不涉及私利的职业军人或宗派成员,他们更有士气和责任感143。经世学家们发现,让士绅提高地方防御并不难。但这一辅助性的军事组织很可能像将广西军事化的地方团练一样,成为地主的保卫队。因此,帝国政府的犹豫不决阻碍了它的发展。对地方团练感兴趣的往往是下层士绅,有时,这些人甚至会跟一些秘密团体和土匪扯上关系。这些跟洪秀全一个阶层的民兵首领不太可能比上层士绅更有责任感。然而,上层士绅尽管道德上很可靠,政治上的威胁性却更大。清朝若无视“回避制度”144,任命在籍的士大夫帮办民兵,上层士绅或许就会把他们的团练转化为地方军事的一部分。对1673年三藩之乱仍记忆犹新的满洲人很容易认为,这种情况是在鼓励地方脱离中央,甚至鼓励某些杰出汉官率众建立起一个与之分庭抗礼的新王朝。

通常,这么做都被认为是过于冒险的。但在太平天国运动之类的非常时期,中央政府便认为它可以依赖上层士绅的忠诚。太平天国并非为复辟明朝或宋朝而战,而是为了建立一种反儒家、反士绅的新秩序。19世纪50年代期间,尤其如此。因此,这并非敌对双方争夺同一个皇位的战争,而是一场旨在摧毁儒家文化的社会革命与试图维护儒家文化的王朝之间的战争。1852年12月,考虑到士绅所处的环境,从而相信其忠诚的皇帝从丁忧145的一批高官中指派了四十三名,出任团练帮办大臣。

朝廷任命这些大臣“帮办团练”既承认了已存在一段时间的地方军事化,也朝组建镇压叛军的地方武装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地方军事化和组建地方武装两件事虽同时进行,且偶有交集,但二者却是两种不同的现象。例如,地方军事化为下层士绅创造了一个在地方政府巩固自身地位的新机会,到20世纪20年代,乡村事务已完全把持在难以驾驭的地主阶级手中。另一方面,地方武装则演变成了辛亥革命后摧毁政治体系的现代军阀。这两种极具特色的发展模式,都值得在本章和接下来的几章中详细分析。

地方军事化和士绅经理人

太平天国时期的团练让新的司法权和财政权都落入了地方士绅手中。为了立刻行使惩处叛徒的权力,民兵首领们往往会判处俘虏死刑,并亲自行刑。他们也会设立税务局,随意强征税收,筹集军费。战争年代一旦结束,通常就会禁止士绅们再继续享受这些代表地方特权的官僚职能。但要让地方名流放弃篡权并不容易,而且,政府也软弱得无法收回这些权力。此外,团练倾向于将上层士绅和下层士绅联合起来,赋予他们共同利益,消除他们之间的政治分歧。一个世纪前,雍正皇帝就有效地利用了他们之间的这种政治分歧。要想恢复乡村的法律与秩序,就得管理好基层税收、饥荒赈济、租金管制和军需仓库等相关机构。此时的上层士绅要想完成这些管理工作,就得依赖下层士绅。因此,他们之间的这场新联盟是极难打破的。

随着士绅的非正式权力在地方政府中被纳入体制,他们的私人经济行为也开始和公家部门的职掌结合在一起。例如,江苏富裕的地主便让租栈替他们收税。这些租栈的财产经理(通常为下层士绅)与胥吏和未当差的捕快通力合作,逮捕抗租的佃农。无须再承担收税职责的上层士绅得以离开乡村,迁入城市,靠租金生活。另一方面,下层士绅经理人管理的乡村机构越来越多,靠惯常的“蝗虫税”大发横财。19世纪70年代,华南每亩耕地的“蝗虫税”最高可收取二点七两。

太平天国期间,因为清政府决定卖出上万个政府职位,所以这一管理阶层的人数也明显增加。结果,正式与非正式的士绅比例便发生了变化。即便在高层官员中,二者也是平分秋色。(见表91、92)

表91太平天国运动前

表92太平天国运动后